公司是新开的,出口了一批家具大约60万美元(假设折合人民币378万),进项专用发票购进金额大约360万元人民币,今个月收到了货款,已经申报退税了,退税率是15%,那么退税金额就是54万元。那么我做会计分录是不是要把2%转出呢?是不是
借:应收账款--出口退税 54万
主营业务成本--出口货物 7.2万
贷:应交税费--出口退税 54万
进项转出 7.2万
1.分录是这样做吗? 2.月末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,进项转出那里要填上7.2万吗?
我问过人说我退税系统那里没显示不得抵扣金额,所以不存在2%要征增值税的差额.我新接触不知道该怎样做,请各位高手帮忙解答!!
1、征退税率之差=17%-15%=2%
360*2%=7.2万
借:主营业务成本-出口货物 7.2万
贷:应交税金-应缴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7.2万
2、退税
借:应收补贴款-出口退税 54万
借:应交税金-应缴增值税(出口退税)54万
也就是说,7.2万需要转出的,那么在系统填报的时候也要转出。
追问
那么~填入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~是填入哪一栏?
追答
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
栏次18,“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”
手工输入金额7.2万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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